化肥、农药、植物生长调节剂混搭需遵循五大原则 - 廊坊市农林科学院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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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39390 阅读 2016-01-04 发布时间

     

    在生产实践中,随着农药、化肥和植物生长调节剂品种的逐年增多,使用时常有同时搭配的可能,或者药肥搭配,或者肥与植物生长调节剂搭配,或者农药化肥植物生长调节剂三者同时搭配混用等。科学合理地混用,能起到节省用工,提高工效、肥效与药效的作用,而盲目地使用,不仅会降低效果,甚至造成意想不到的危害。那么对于这三者进行混合时,必须遵循以下五大原则:
    1、不破坏物理性状
    混合后,能保证正常药效或增效,保持原有的物理性状,以免出现乳化性、悬浮率降低、分层、絮结、沉淀、有效成分结晶析出等现象。
    2、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
    混合物之间不发生不良化学反应如酸碱中和、沉淀、水解、碱解、酸解、盐析或氧化还原反应等。
    3、不发生减少毒性和残留活性
    混合物不会对果树及产品产生毒害作用。农药混合后,要求不增加毒性,保证对人畜安全,中等毒性农药与低毒或低残留的农药混用,可降低毒性或残留,减少果品中农药残留量。
    4、使用方法尽可能一致
    混合物中各组分在药效时间、施用部位及使用对象都较一致,能充分地发挥各自的功效。
    5、先小试再推广
    先在小范围内进行试验,在证明无不良影响时才能混用。
    以上几个原则在混搭时必须合理遵循,这样才能达到“事半功倍”的效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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